您可以透過定義連續變數來執行最佳化。 您不能使用連續變數執行評估設計研究。 連續變數表示介於最小值與最大值之間的任何值(整數、有理數及無理數)。 例如,2.131567 就是介於最小值 2 與最大值 5 之間的一個有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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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設計研究的變數視圖標籤上,從變數部分執行下列操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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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清單中選擇一個預先定義的參數。
- 選擇新增參數並定義參數,然後從清單中選擇新定義的參數。
參數的名稱隨即出現在變數部分中。
- 為變數名稱選擇範圍。
您必須選擇範圍才能定義連續變數。 您無法使用有步階範圍及離散值選項。
- 在最小欄位中鍵入連續變數的最小值,例如 11mm 或 2 N/m2。在最大欄位中鍵入連續變數的最大值。
- 重複步驟 1 至 2,定義其他連續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