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機 PropertyManager
The 攝影機 PropertyManager 控制所選攝影機的下列屬性。
您也可以在 PropertyManager 是開啟的情況下,在圖面中拖曳攝影機、目標與視野。
攝影機類型
選擇一個:
顯示數字控制。顯示攝影機與目標位置的數字範圍。當清除時,藉由在圖面中按一下來選擇位置。
將三度空間參考與攝影機對正(當選取了浮動時可用)。將三度空間參考與攝影機方位對正。當清除時,三度空間參考會與整體座標系統對正。
除了編輯時,鎖住攝影機的位置。除了編輯攝影機視角時,停用檢視指令(旋轉、移動等等)。
目標點
(當選取對準目標時可用)。
當您已經選擇根據選擇定標時,若要拖曳目標點,請按下 Ctrl 並拖曳。根據選擇定標被清除且選擇被停用,但參考仍會維持。如果您再次選擇根據選擇定標,目標點會回到選擇中。
沿邊線/直線/曲線的百分比距離
。如果您為目標點選擇邊界、直線、或曲線,請輸入一個值、移動滑動桿,或拖曳圖面中的目標點來指定沿著圖元的目標點距離。
目標 X
。
目標 Y
。
目標 Z
。
攝影機位置
當您已經選擇根據選擇定位時,若要拖曳攝影機點,請按下 Ctrl 並拖曳。根據選擇定位被清除且選擇被停用,但參考仍會維持。如果您再次選擇根據選擇定位,攝影機的位置會回到選擇中。
沿邊線/直線/曲線的百分比距離
。如果您為攝影機位置選擇邊界、直線、或曲線,請輸入一個值、移動滑動改,或拖曳圖面中的攝影機點來指定沿著圖元的攝影機點距離。
來自目標的距離
。
相對目標經度
。
相對目標緯度
。
攝影機 X
。
攝影機 Y
。
攝影機 Z
。
攝影機旋轉
定義攝影機的方位與方向。
如果在攝影機類型之下選擇了浮動:
偏離 (邊-到-邊)
輸入一個值或移動滑動桿來指定攝影機邊到邊的角度。
間距 (上-下)
輸入一個值或移動滑動桿來指定攝影機上或下的角度。
轉動 (旋轉)
(當清除了根據選擇設定捲動時可用)。輸入一個值或移動滑動桿來指定攝影機轉動的角度。
如果在攝影機類型之下選擇了對準目標:
視野
視野會指定鏡頭大小。
遠近透視。加入遠近透視(眼睛一般所看見的視圖)至攝影機視圖。

標準鏡頭預設。從鏡頭清單(35 mm 寬角度、50 mm 標準、135 mm 遠距等等)中選擇。如果您選擇自訂,請指定檢視角度中的角度。
檢視角度
。輸入角度或移動滑動桿。矩形高度會使用視角中的變更來調整。
視圖矩形高度
。設定視圖矩形的高度。視角會使用高度變更來調整。
至視圖矩形距離
。設定至視圖矩形的距離。視角會使用距離變更來調整。
高寬比 (寬度 : 高度)。輸入或從清單中選擇來設定比例。這些格式都是相同的:1.33、4 : 3、4 / 3、4 x 3。攝影機視角(右視埠)顯示攝影機能夠看見的模型的形狀與區域。
拖曳高寬比。當啟用時,您可以拖曳在圖面中的視野矩形來變更高寬比。當停用時,拖曳僅會變更比例。
範圍深度

景深。景深會指定焦點物件的區域。出現於圖面的基準面指出焦點平面與焦點平面每一側平面以指出大約的失焦。模型中與焦點平面相交的部份是位在焦點中的。
根據選擇定焦。在圖面中按一下以選擇至焦點平面的距離。之後您可以調整焦點平面至失去焦點平面間的距離。
至精確焦點平面距離 。如果清除根據選擇定焦,則設定至焦點平面的距離。
從焦點平面至失去焦點間的大約距離 。設定焦點平面至平面(焦點平面每一側的平面)的距離以指出大約的失去焦點。失去焦點的平面與焦點平面不等距,因為距離較遠會比物件更靠近相機的顯示像素更少。設定失去焦點距離並不精確,但指定距離允許重複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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