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指定文档层总出详图绘图标准,也可以重新命名、复制、删除、输出或装入保存的自定义绘图标准。
要打开此页面,请在打开工程图的情况下单击
选项
(标准工具栏),选择文档属性选项卡,然后选择绘图标准。
总绘图标准
总绘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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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总标准: - ANSI
- ISO
- DIN
- JIS
- BSI
- GOST
- GB
除了这些标准,还可以从生成的任何 自定义绘图标准中进行选择。 每次选择总标准时,每个局部视图的 基本标准都将随之更新以反映此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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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命名 |
单击此项可重新命名自定义绘图标准。重新命名标准后,原有的名称将被删除。 |
复制 |
单击此项可将自定义绘图标准复制到以新名称命名的标准中,而不会删除原有标准。 |
删除 |
单击此项可删除复制的标准或重新命名的标准。 |
从外部文件装载 |
单击此项可从外部文件装载自定义标准。 |
保存到外部文件 |
单击此项可将自定义标准输出到外部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