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连续变量
定义连续变量可执行优化。您不能使用连续变量来执行估算设计算例。连续变量可以是介于最小值和最大值之间的任意值(整数、有理数和无理数)。例如,2.131567 是一个介于最小值 2 和最大值 5 之间的有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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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计算例的变量视图选项卡中的变量部分,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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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列表中选择一个预定义参数。
- 选择添加参数,定义一个参数,然后从列表中选择新定义的参数。
该参数的名称会显示在变量部分。
- 对于变量名称,选择范围。
您必须选择范围才能定义连续变量,而不能使用带步长范围和离散值选项。
- 对于最小,键入连续变量的最小值,例如 11mm 或 2 N/m2。对于最大,键入连续变量的最大值。
- 重复执行步骤 1 和 2 来定义更多连续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