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从库中移除废弃的条目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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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导览窗格中用右键单击文件夹,然后选取删除。
如果文件夹为空白,则已被删除。如果文件夹包含有条目或子文件夹,系统会提示您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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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认多项文件删除对话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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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不想删除的任何文件夹或条目消除选取接受。您只可删除空文件夹。
- 单击删除删除选定的文件夹或条目,或单击取消。
删除的文件夹和条目无法从库中使用,但没有永久删除(销毁)。您可从父文件夹的回收站恢复或销毁文件夹和条目。请参阅条目文件夹属性 - 删除的条目。
要直接销毁文件夹和条目而不首先发送到回收站,在单击删除时按 Shift 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