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个位置共享一个文件时,您可以从一个位置删除该文件,在另一个位置保留该文件。
请注意,不要删除由父文件(如装配体)参考的共享文件。如果删除了共享文件,则会移除父文件的参考信息,您必须更新父文件并还原丢失的参考。
要删除共享文件:
-
检查父文件是否参考了您要删除的文件:
-
选取要删除的文件,单击使用处选项卡。
文件名称列显示参考所选文件的文件。
用右键单击父文件,然后单击浏览到。
- 在打开的新资源管理器窗口中,单击包含选项卡。
- 在查找范围列中,验证父文件未指向您要删除的文件所在的文件夹。
- 在包含要删除的文件的文件夹中,用右键单击该文件,然后单击删除。
此文件将从文件列表中移除。
- 要从保留的文件移除共享符号,用右键单击包含所删除文件的文件夹,然后单击属性。
- 在属性对话框中的已删除项选项卡上,用右键单击已删除的文件,然后单击销毁。
- 当提示您确认要删除文件时,单击是。
- 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