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埠 您可以透過一個、兩個、或四個視埠來檢視模型。 開啟四個視埠: 按一下四個視角 (在「標準視角」工具列上) 或視窗 > 視埠 > 四個視角。 您可以從視窗功能表或「標準視角」工具列中選擇下列視埠的配置: 工具提示 顯示的視角 單一視角 使用者指定 兩個視角 - 水平 前視及上視 兩個視角 - 垂直 前視及右視 四個視角 前視、右視、上視、不等角視 (第三角投影法),或前視、左視、上視、及不等角視 (第一角投影法)。 在工具 > 選項 > 系統選項 > 顯示中指定工具或系統選項。 每個視埠的左下角顯示目前的方位。 要選擇一個不同的方位,按一下視角方位 (「立即檢視」工具列)。 當您從多視埠切換回單一視埠時,模型會返回至使用中視埠的方位。 若您之後要返回多個視埠,則會使用預設的方位。 只要未連結視埠,則您可以個別變更任何視埠中模型的方位或旋轉。 上層主題圖面 相關參考 標準視角工具列 連結正交視角 您可以連結正交視角。未正交視角 (例如等角視、不等角視圖等,或自訂方位) 是不連結的。 連結正交視角: 按一下 連結視角 (「標準視角」工具列) 或視窗 > 視埠 > 連結視角。 在快顯視角功能表中的 圖示表示是連結的視埠。 連結視角的功能: 所有正交視角的縮放與移動功能是連結的。 無法使用游標來旋轉視角。 若您將視角旋轉到其正交方位之外,則不會再連結視角。 若已開啟連結的視角,且您將視角旋轉至正交方位,則視角會變為連結。
視埠 您可以透過一個、兩個、或四個視埠來檢視模型。 開啟四個視埠: 按一下四個視角 (在「標準視角」工具列上) 或視窗 > 視埠 > 四個視角。 您可以從視窗功能表或「標準視角」工具列中選擇下列視埠的配置: 工具提示 顯示的視角 單一視角 使用者指定 兩個視角 - 水平 前視及上視 兩個視角 - 垂直 前視及右視 四個視角 前視、右視、上視、不等角視 (第三角投影法),或前視、左視、上視、及不等角視 (第一角投影法)。 在工具 > 選項 > 系統選項 > 顯示中指定工具或系統選項。 每個視埠的左下角顯示目前的方位。 要選擇一個不同的方位,按一下視角方位 (「立即檢視」工具列)。 當您從多視埠切換回單一視埠時,模型會返回至使用中視埠的方位。 若您之後要返回多個視埠,則會使用預設的方位。 只要未連結視埠,則您可以個別變更任何視埠中模型的方位或旋轉。 上層主題圖面 相關參考 標準視角工具列 連結正交視角 您可以連結正交視角。未正交視角 (例如等角視、不等角視圖等,或自訂方位) 是不連結的。 連結正交視角: 按一下 連結視角 (「標準視角」工具列) 或視窗 > 視埠 > 連結視角。 在快顯視角功能表中的 圖示表示是連結的視埠。 連結視角的功能: 所有正交視角的縮放與移動功能是連結的。 無法使用游標來旋轉視角。 若您將視角旋轉到其正交方位之外,則不會再連結視角。 若已開啟連結的視角,且您將視角旋轉至正交方位,則視角會變為連結。
連結正交視角 您可以連結正交視角。未正交視角 (例如等角視、不等角視圖等,或自訂方位) 是不連結的。 連結正交視角: 按一下 連結視角 (「標準視角」工具列) 或視窗 > 視埠 > 連結視角。 在快顯視角功能表中的 圖示表示是連結的視埠。 連結視角的功能: 所有正交視角的縮放與移動功能是連結的。 無法使用游標來旋轉視角。 若您將視角旋轉到其正交方位之外,則不會再連結視角。 若已開啟連結的視角,且您將視角旋轉至正交方位,則視角會變為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