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指定文档层总出详图绘图标准,也可以重新命名、复制、删除、输出或装入保存的自定义绘图标准。适用于所有文档类型。
要打开此页面:
请在打开工程图后,单击 选项
(“标准”工具栏),选择 文档属性 选项卡,然后选择 绘图标准。
总绘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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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总标准: -
AN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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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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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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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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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I
- G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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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除了这些标准,还可以选择任何创建的自定义绘图标准。 每次选择总标准时,每个局部视图的基本标准都将随之更新以反映此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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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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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命名自定义绘图标准。 重新命名标准后,原有的名称将被删除。 |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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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定义绘图标准复制到以新名称命名的标准中,而不删除原有标准。 |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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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复制或重命名的标准。 |
从外部文件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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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件加载自定义标准。 |
保存到外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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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定义标准导出至文件。 |
大写
注释中全部大写 |
将文档中所有新建注释和零件序号的默认大小写设置为全部大写。 |
表中全部大写 |
将文档中所有新表的默认值设置为“全部大写”。 |
尺寸和孔标注全部大写 |
将文档中所有新尺寸和孔标注的默认值设置为“全部大写”。 |
排除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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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您指定要从自动大写中排除的字符串。 要从大写中排除诸如测量单位之类的字符串,请在框中输入这些字符串,并用分号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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