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属性 - 绘图标准

可以指定文档层总出详图绘图标准,也可以重新命名、复制、删除、输出或装入保存的自定义绘图标准。适用于所有文档类型。

要打开此页面:

请在打开工程图后,单击 选项 (“标准”工具栏),选择 文档属性 选项卡,然后选择 绘图标准

总绘图标准
选择总标准:
  • ANSI
  • ISO
  • DIN
  • JIS
  • BSI
  • GOST
  • GB
除了这些标准,还可以选择任何创建的自定义绘图标准。
每次选择总标准时,每个局部视图的基本标准都将随之更新以反映此选择。
重新命名 重命名自定义绘图标准。 重新命名标准后,原有的名称将被删除。
复制 将自定义绘图标准复制到以新名称命名的标准中,而不删除原有标准。
删除 删除复制或重命名的标准。
从外部文件装载 从文件加载自定义标准。
保存到外部文件 将自定义标准导出至文件。

大写

注释中全部大写 将文档中所有新建注释和零件序号的默认大小写设置为全部大写。
表中全部大写 将文档中所有新表的默认值设置为“全部大写”。
尺寸和孔标注全部大写 将文档中所有新尺寸和孔标注的默认值设置为“全部大写”。
排除列表 列出您指定要从自动大写中排除的字符串。

要从大写中排除诸如测量单位之类的字符串,请在框中输入这些字符串,并用分号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