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从库中移除废弃的条目文件夹。
- 在导览窗格中用右键单击文件夹,然后选取删除。
如果文件夹为空白,则已被删除。如果文件夹包含有条目或子文件夹,系统会提示您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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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认多项文件删除对话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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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不想删除的任何文件夹或条目消除选取接受。您只可删除空文件夹。
- 单击删除删除选定的文件夹或条目,或单击取消。
删除的文件夹和条目无法从库中使用,但没有永久删除(销毁)。 您可以使用父文件夹中属性对话框的已删除条目选项卡恢复或销毁父文件夹回收箱中的文件夹和条目。
要直接销毁文件夹和条目而不首先发送到回收站,在单击删除时按 Shift 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