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共用的檔案

當檔案於兩個位置被共用時,您可以從一個位置刪除檔案,然後在另一個位置保留它。

但是刪除父檔案(例如組合件)所參考的共用檔案時請小心。如果您刪除的話,父檔案的參考資訊會被移除,且您必須更新父檔案並解決遺失的參考。

刪除共用的檔案:

  1. 檢查是否有父檔案參考您要刪除的檔案:
    1. 選擇要刪除的檔案,然後按一下使用處的標籤。
      檔案名稱欄顯示參考了所選檔案的檔案。

      用右鍵按一下父檔案,然後按一下瀏覽至

    2. 在開啟的新 Explorer 視窗中,按一下包含的標籤。
    3. 找到於欄中,確認父檔案並未指向您要刪除檔案的資料夾。
  2. 在包含要刪除檔案的資料夾中,於檔案上按右鍵,然後按一下刪除
    檔案從檔案清單中被移除。
  3. 要從保留的檔案中移除共用的符號,在包含被刪除檔案的資料夾上按右鍵,然後按一下屬性
  4. 屬性對話方塊中,於刪除的項目標籤上,在被刪除檔案上按右鍵,然後按一下銷毀
  5. 當系統提示您確認是否要刪除檔案時,按一下
  6. 按一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