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对象快速分组
使用 QuickGroup 命令快速创建对象组。
对对象快速分组:
- 在图形区域,指定要分组的对象。
- 右键单击,然后单击对象组 > 快速分组(或键入 QuickGroup)。
- 将创建一个无名称的对象组。
在无预选定对象的情况下对对象快速分组:
- 单击工具 > 对象组 > 快速分组(或键入 QuickGroup)。
- 指定选项:
- 名称: 让您命名对象组。名称可包含字母、数字和 $、#、_ 等特殊字符。名称不区分大小写。键入 ? 以查看现有的对象组名称。
- 说明: 让您键入有关对象组的简短说明。
- 指定要分组的对象。
- 按 Enter。
- 将创建一个有名称或无名称的对象组。
注意: 要对对象组取消分组,使用 QuickUngroup 命令。要编辑对象组,使用 EditEntityGroup 命令。要突出显示对象组和管理对象组,使用 Group 命令。
命令: QuickGroup
菜单:工具 > 对象组 > 快速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