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圖 本部分可讓您指定全景項目顯示情形如何儲存在視圖定義中。此設定會影響檔案大小與載入時間,也會決定從文件更新中產生之新全景項目的顯示情形。 視圖全景項目顯示情形定義條件選項僅適用於檔案 > 更新 > Composer 文件,不適用於幾何 > 更新。 註: 此選項也會影響動畫顯示情形 (時間=0 時的全景項目顯示情形)。 此選項不會影響自訂視圖。抓取全景項目顯示情形的自訂視圖一律列出可見全景項目。 在所有模式下,透明化全景項目一律列在視圖定義中。 選項 說明 圖示 視圖全景項目顯示情形定義條件: 可見全景項目 所有可見幾何與協同作業全景項目都列在視圖定義中。從文件更新中產生的新全景項目會隱藏。 視圖全景項目顯示情形定義條件: 隱藏的全景項目 所有隱藏的幾何與協同作業全景項目都列在視圖定義中。從文件更新中產生的新全景項目是可見的。 視圖全景項目顯示情形定義條件: 可見的組合件 所有可見協同作業全景項目都列在視圖定義中,幾何全景項目會列出如下:會列出可見組合件,但不會列出其子組合件與零件。從文件更新中產生的新全景項目是可見的 (繼承組合件顯示情形)。不會列出隱藏的組合件,也不會列出其子組合件與零件。從文件更新中產生的新全景項目會隱藏。不會列出混合顯示情形組合件,但會列出其可見零件。從文件更新中產生的新全景項目會隱藏。如需更多精簡視圖定義,請選擇可見的組合件或隱藏的組合件。 視圖全景項目顯示情形定義條件: 隱藏的組合件 所有隱藏的協同作業全景項目都列在視圖定義中,幾何全景項目會列出如下:隱藏的組合件會列在視圖定義中,但其子組合件與零件不會。從文件更新中產生的新全景項目是隱藏的 (繼承組合件顯示情形)。可見的組合件不會列在視圖定義中,其子組合件與零件也不會。從文件更新中產生的新全景項目是可見的。混合顯示情形組合件不會列在視圖定義中,但其隱藏的零件會。從文件更新中產生的新全景項目是可見的。 圖例 上表中的圖示使用這些符號: 註: 根組合件節點永遠不會顯示 。若要確定根節點是否有混合顯示情形,請檢查其子節點。 顯示情形的類型 用於現有全景項目的符號 用於來自更新之新全景項目的符號 顯示 隱藏 混合 N/A
幾何 本部分可讓您配置幾何更新。 這些選項僅適用於幾何 > 更新 ,不適用於檔案 > 更新 > Composer 文件。 指令名稱 說明 加入新的幾何 可檢查是否已在 CAD 檔案中產生新幾何全景項目,且是否已予以轉換。檢查以 CAD 檔案名稱為基礎。 刪除舊的幾何 可檢查是否已在 CAD 檔案中刪除幾何全景項目,且是否已在 Composer 檔案中將其刪除。檢查以 CAD 檔案名稱為基礎。 修改幾何 可更新所有 3D 幾何 (非協同作業、點等),無論是否已對 CAD 檔案進行變更。 檢查發送來源 可僅使用與更新檔案相同的名稱更新 CAD 檔案中的全景項目。例如,part1.sat 與 part2.sat 會在 Composer 中合併。若要僅更新來自 part1.sat 的全景項目,請核取此選項。若要考慮來自 part2.sat 的全景項目,請清除此選項。註: 此選項已廢棄。此選項僅適用於下列格式:ACIS、IGS、STP、VDA 及 Pro/ENGINEER。 所有發生次數 可在 Composer 檔案中尋找相同全景項目的發生次數,並全部予以更新。若要僅更新所選全景項目,請清除此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