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文件
共享文件可同时存在于两个或更多文件夹中。在资源管理器视图中,共享文件用黄色的加号图标标识。
从任何位置检出共享文件均可检出所有实例。检入文件可将修改保存到文件库和文件的所有实例。每次只有一个用户能检出共享文件。
共享文件的权限由管理员设定,并且在工作流程中定义。
要使用“在此处共享”以共享文件
用右键单击要共享的文件并将之拖动到适当的文件夹。
从显示的菜单中选择在此处共享。
使用“粘贴共享”共享文件:
注意:尽管有可能粘贴共享的装配体,但不推荐这样做,因为此可产生检入和检出的问题。
右键单击要共享的文件,然后选择复制。
右键单击目标文件夹并选择粘贴共享。
如果已检出共享的源文件,则新实例也会被检出,并且其状态与原始文件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