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檔案
共用檔案同時存在於兩個或多個資料夾中。共用檔案在 Explorer 視圖中的圖示會以黃色加號標示。
從任何位置取出共用檔案取出所有副本。存回檔案將修改儲存至資料保險箱以及檔案的所有副本。一次只能有一個使用者可以取出共用檔案。
共用檔案的權限由管理員設定,而且要在工作流程中定義。
以於此處共用共用檔案
在要共用的檔案上按右鍵並將其拖曳到適當的資料夾中。
從顯示的功能表選擇於此處共用。
以貼上共用共用檔案:
注意:雖然可以貼上共用的組合件, 但不建議這樣做,因為可能會在存回及取出時產生問題。
用右鍵按一下要共用的檔案,然後選擇複製。
在目的地資料夾上按右鍵然後選擇貼上共用。
如果共用的檔案被取出,新的副本會保持取出狀態,而且和原始檔案處於一樣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