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檔案於兩個位置被共用時,您可以從一個位置刪除檔案,然後在另一個位置保留它。
但是刪除父檔案(例如組合件)所參考的共用檔案時請小心。如果您刪除的話,父檔案的參考資訊會被移除,且您必須更新父檔案並解決遺失的參考。
刪除共用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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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是否有父檔案參考您要刪除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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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要刪除的檔案,然後按一下使用處的標籤。
檔案名稱欄顯示參考了所選檔案的檔案。
用右鍵按一下父檔案,然後按一下瀏覽至。
- 在開啟的新 Explorer 視窗中,按一下包含的標籤。
- 在找到於欄中,確認父檔案並未指向您要刪除檔案的資料夾。
- 在包含要刪除檔案的資料夾中,於檔案上按右鍵,然後按一下刪除。
檔案從檔案清單中被移除。
- 要從保留的檔案中移除共用的符號,在包含被刪除檔案的資料夾上按右鍵,然後按一下屬性。
- 在屬性對話方塊中,於刪除的項目標籤上,在被刪除檔案上按右鍵,然後按一下銷毀。
- 當系統提示您確認是否要刪除檔案時,按一下是。
- 按一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