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例 |
对象捕捉模式 |
缩写 |
标记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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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
c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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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圆、椭圆、圆环或圆弧的圆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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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点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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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直线、圆弧或其它对象的端点。实体的面或边线还可以视为直线,端点模式可以识别面和实体的端点。该模式不区分对象的起点和终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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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 |
ext |
– |
捕捉对象的延伸线或两个对象的延伸线的交点。当您使指针在对象端点上方经过时,临时延伸线或圆弧显示为点线并允许您为延伸线指定一个点。要捕捉两个对象的延伸线交点,请首先将指针移动到一个对象的端点上。该对象将被标记为用于延伸。然后,将指针移动到另一个对象的端点上。同样,也对该对象进行标记。最后,将指针移动到延伸线的交点附近。一个 X 将指示交点。单击以接受捕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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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入点 |
i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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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图块插入、属性或文字对象的插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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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点 |
i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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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直线、圆弧、圆或其任意组合的交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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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点 |
m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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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直线或圆弧的中点。实体的面或边线还可以视为直线,并可通过中点模式进行捕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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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 |
n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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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点对象、标注定义点或标注文字原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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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点 |
n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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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对象的至少一个点位于引力框的边界内时,捕捉对象的下一个落脚点。如果不使用最近点模式捕捉点,则所选择的点可能不在所需的对象上。该模式可确保对象与指定的对象共享同一个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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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 |
p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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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一个线性对象限制为与另一个线性对象平行。在绘制矢量时,当提示您指定另一个点或下一个点时,将指针移动到某个现有的线性对象之上,直至看到平行对象捕捉标记。将指针移近一个平行位置。此时将出现一条指示平行对象捕捉的点线。在平行方向上单击直线的另一个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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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点 |
p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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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已选择了某个函数的起点。激活该对象捕捉模式会将该点与被捕捉的点相关联。例如,选择用作垂点的端点后,将激活垂点模式。结果是从该端点到所选对象的垂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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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限点 |
qu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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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圆或圆弧的最近象限点。象限点指的是在圆或圆弧的圆周上位于 0°、90°、180° 和 270° 位置的点。它们是其原点位于圆或圆弧的圆心的坐标系轴与圆或圆弧的圆周的交点。只能捕捉圆弧的最近可见象限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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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点 |
t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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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已选择了某个函数的起点。激活该对象捕捉模式会将该点与被捕捉的点相关联。例如,要创建与圆相切的直线,请选择切线的端点,此时将激活切点模式。结果是从该端点到所选对象的切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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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交点 |
appi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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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个对象投影到当前坐标系的平面视图,则将捕捉两个对象在平面视图内将相交的位置。在三维空间中,视觉交点模式将捕捉可能实际相交也可能不实际相交的两个对象,在二维空间中,它将捕捉两个直线对象的投影交点。在捕捉时,如果引力框只覆盖了一个图形对象,则会提示您指定另一个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