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命名样式和图形元素
可使用 Rename 命令更改与图块、图层、线条样式、富线样式、文字样式、表格样式、标注样式、自定义坐标系和视图关联的名称。
对于某些图形对象,不能重命名或删除一些标准项目,因为这些类型的对象必须至少包含一个基本项目,其中包括:
- 图层 0
- 线条样式随块、随层或连续
- 富线样式标准
- 文字样式标准
- 表格样式标准
- 打印样式普通
重命名样式和图形元素:
- 单击格式 > 重命名(或键入 Rename)。
- 在对话框中,导航至要重命名的项目。
对话框将显示图形中定义的所有项目。
- 选择一个项目。
- 在名称中键入新名称。
- 单击重命名。
- 单击关闭。
命令:Rename
菜单:格式 > 重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