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装饰更改的重建模型要求

您可以使用当对参考文档进行装饰更改时将装配体标记为已修改,来指定非必要更改的重建模型要求。

当您选择提示从不并进行装饰更改时,模型不会被标记为已修改。在菜单栏中,文档名称显示有括号和星号。

无需重建模型的修改:
  • 在零件中添加、修改或删除参考几何体。
  • 更改零件中参考几何体的可见性。
  • 在草图不驱动任何几何体的零件中添加、修改、删除或隐藏草图。
  • 当参考装配体在质量属性计算中包括隐藏实体或零部件时隐藏或显示实体。
  • 当参考装配体在质量属性计算中不包括隐藏实体或零部件时隐藏或显示实体。
  • 添加、修改或移除零件外观。
  • 添加、修改或删除零件的贴图。
  • 取消对零件中特征的更改。
要指定装饰更改的重建模型要求,请执行以下操作:
  1. 单击工具 > 选项 > 系统选项 > 性能
  2. 保存下,选择当对参考文档进行装饰更改时将装配体标记为已修改,然后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始终 针对所有装饰更改重建模型装配体。
    提示 询问是否针对每个装饰更改重建模型。
    从不 不针对装饰更改重建模型装配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