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式内指定单元格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指定公式中的单元格和单元格范围:选择或通过使用列和行标签引用。

  • 要在公式中引用单元格,请使用列字母和行数。

    示例: A1、D2、C3

  • 要在公式中指定单元格范围,请使用范围内的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单元格,并使用冒号“:”分隔。

    示例: A2:B4

  • 要将公式应用于多个范围,请先指定函数,在后面的括号中列出表格的一个或多个范围,并用逗号分隔。

    示例: Sum (A2:B2, A3:B3)

如果单元格是合并单元格的一部分,则使用左上单元格的编号。 如果合并单元格包含值,则只显示左上单元格的值。 例如,表格的单元格范围为 A1:G8,然后您将 A3 至 C4 的单元格合并。合并单元格后,您可以在所有公式中使用 A3 标识合并的单元格。 新单元格显示之前 A3 中的值。

示例:
以下表格的单元格范围为 A1:G8。
  • 合并 A3 至 C4 单元格。

  • 合并单元格后,您可以在所有公式中使用 A3 标识合并的单元格。 新单元格显示之前 A3 中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