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对象
要选择对象,您可以逐个选择它们,也可以使用特定功能选择多个对象。
在界面中选择对象
例如,在对话框或侧方面板中,您需要选择多个对象(如图纸或设备)以将其删除。使用 Windows 功能执行此操作。
要选择列表中的所有对象,请使用组合键 [Ctrl] + [a]。要选择列表中的多个对象,请在按住 [Shift] 键的同时选择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对象。您也可以在按住 [Ctrl] 键的同时逐个选择对象来创建选择。
在图形区域中选择对象
在图形区域中,要选择多个对象,必须在按住 [Ctrl] 键的同时逐个选择实体来创建选择。您也可以使用鼠标在实体周围绘制一个矩形来选择它们。
如果从左到右绘制矩形,则将选择包含在矩形中的实体(连续线)。如果从右到左绘制矩形,则将选择至少有一个点包含在矩形中的实体(虚线)。此时将显示一个特定图标,以说明选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