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新增自」選項

新增自可讓您複製物件內的欄位,以相同的設定建立新欄位。

這能節省管理員設定物件所需的時間。
當您設定 BOM 欄位或處理項目欄位時,無法使用新增自
若要使用新增自選項:
  1. 在「管理」工具中,編輯物件或以滑鼠右鍵按一下主要使用者介面中的物件。
  2. 導覽至欄位標籤或精靈頁面。
  3. 在某個欄位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擇新增自
  4. 新增自對話方塊中輸入新欄位的顯示名稱,並執行以下其中一項操作:
    • 按一下儲存以建立新欄位,並關閉對話方塊。
    • 根據原來選擇的欄位儲存並建立新欄位。